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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职工董事成新趋势,高管兼任引热议:独立性何在?

2025-06-12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编辑:瑞雪

近期,A股市场中公司设置职工董事的趋势显著增强。据证券时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发布超过300份与职工董事相关的公告。

根据现行的《公司法》及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职工董事主要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任职资格要求与非独立董事基本一致。然而,实际操作中,部分公司的职工董事选举显得形式化。一些公司选择由非独立董事“转任”或让高管兼任职工董事,导致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成员实质上没有变动,仅头衔有所更改。更有甚者,某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也担任了职工董事。

面对这些现象,市场开始呼吁进一步明确职工董事的任职条件,以确保该制度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自1993年《公司法》首次发布以来,职工董事制度便开始在部分国有公司进行实践。2018年,该制度被修订为对部分国有公司的强制性要求,而其他公司则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今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应有职工代表,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至此,职工董事制度转变为对部分国有企业的强制性要求,以及对人数超300人的公司的“选择性”要求。

职工董事制度旨在让职工参与公司决策,代表并维护职工利益。然而,对于高管或现任董事能否兼任职工董事的问题,市场上存在争议。一方面,有人认为这可能会影响职工董事的独立性和代表性,因为高管或董事可能难以站在普通职工的立场上进行决策。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只要程序合法合规,高管兼任职工董事并无不妥,因为普通员工可能难以胜任公司的决策工作。

监管层也曾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出任职工董事的合规性表示疑虑。例如,2021年大连圣亚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要求其说明高管担任职工董事的合理性。对此,大连圣亚回复称,《公司法》等并未对此作出限制,且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也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高管可以兼任职工董事。

然而,一些行业规范和文件则持不同观点。例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意见》以及《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指引》都认为高管不宜担任职工董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也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的高管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董事。

尽管存在争议,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在积极推动普通员工参与董事会。例如,宝兰德宣布选举销售总监为职工董事,而ST长园新上任的两名职工董事也均非高管。然而,这些实践的效果和影响仍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