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界科技】12月27日消息,近日,山东交警官方发布消息称,一名青岛男子因两次酒后驾驶被吊销驾驶证,令人震惊的是,该男子竟然历经17次科目一考试才获得驾照。
对于一张辛苦考取的驾驶证,大多数人都会倍加珍惜,然而,这位男子却草率地将其归还给了教练。
据了解,事发于12月6日下午4点左右,青岛潍莱高速交警在青新高速移风收费站展开了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黑色SUV车内散发着酒味,交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85mg/100ml。
据该男子交代,前晚他在家中喝了两杯白酒和几瓶啤酒,第二天中午醒来时感觉自己还未醒酒,于是又喝了一瓶酒。
经调查,发现该男子数年前曾因酒驾和无证驾驶受到处罚。而此次再次酒驾行为导致他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被判处10日行政拘留,同时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令人震惊的是,警方发现该男子科目一的考试次数竟然高达17次,他科目二考试2次,科目三考试2次,科目四考试3次,总计参加考试的次数达到24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即属于酒后驾驶,大于等于80毫克则为醉酒驾驶。根据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暂扣,并罚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如果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将会受到十日以下的拘留,罚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同时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限制驾驶者至其酒醒,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一案例再次提醒大家,珍惜驾驶证,不酒后驾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