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界科技】12月18日消息,近日,针对短视频平台上频繁出现的二次创作侵权问题,相关权威机构做出了积极回应。人民日报指出,许多网友常常在浏览短视频时碰到一些博主通过剪辑影视作品来吸引关注,然而,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对原作品的扭曲和不当使用,给原作者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损害,同时也影响了作品的艺术价值。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兴起,一些博主在未获得作者授权的情况下进行二次创作并发布,这种“二改二传”行为不仅伤害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还抑制了原创的积极性,导致网络平台内容质量参差不齐。近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曝光了一起典型案例,一名社交平台博主将他人的热门文章转化成视频并进行了拍摄剪辑,结果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了著作权侵权,判决其向原告赔偿1.1万元经济损失,并公开发表声明致歉。
据网界科技了解,由于视频剪辑门槛相对较低,容易上手,因此在短视频平台上,以影视剧剪辑为主题的账号层出不穷,拥有大量粉丝和较大的影响力。专家表示,“从事文艺创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文艺创作自由需要受到保护,但不能以此为借口滥用文艺创作自由,侵害他人的著作权等权利。未经原作者授权,随意剪辑、切割、搬运和传播影视作品的行为损害了作品的完整性,曲解了作品的核心主旨,从长远来看,将对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