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家甜品店店主杨女士近日陷入一场意想不到的侵权纠纷。2025年3月,她在淘宝平台花费2000元购买了一座大熊猫雕塑,摆放在店铺门口作为装饰。然而,今年春节前后,她突然接到电话称该雕塑涉嫌侵权,对方要求赔偿10万元。起初,杨女士以为这是诈骗电话,并未理会。直到3月收到法院传票,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根据传票信息,杨女士的甜品店被列为被告,案由为“侵害作品展览权纠纷”。她展示的订单记录显示,该雕塑商品名称包含“卡通熊猫滚滚雕塑户外模型”等关键词,购买流程完整,商家也正常发货。收到传票后,杨女士立即撤下了雕塑,并用黑色塑料袋包裹存放。她表示:“成都很多店铺都摆放熊猫装饰,从未想过会涉及侵权问题。”
4月22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前,原告方北京乐自天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调解,赔偿金额从10万元逐步降至5000余元差旅费,但杨女士拒绝接受。“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为什么不起诉卖家反而起诉我?”她对此表示不解。由于原店铺房租到期,杨女士已搬迁至新址,涉案雕塑因门面较小只能继续存放在角落,始终被黑色塑料袋包裹。
原告公司是一家专注于IP玩具开发与销售的企业,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超5000万元。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拥有1686条商标信息、286条专利信息及852条著作权记录。涉案作品登记信息显示,权利人为北京乐自天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品名称为“PANDA ROLL日常系列第一弹”,创作完成于2020年3月15日,首次发表于2020年4月15日。记者多次联系该公司求证,对方均以“暂不便回应”为由拒绝置评。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分析称,根据《著作权法》第52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展览作品可能构成侵权,但需以主观恶意或未支付报酬为前提。杨女士作为终端消费者,若能证明购买渠道合法、无低价进货等恶意行为,并提供完整交易凭证,可主张“不知情”抗辩。他同时指出,版权方绕开生产商和销售商直接起诉终端用户,可能存在漏列被告的情形,杨女士可向法院申请追加相关方为共同被告。
目前,杨女士的案件仍在等待法院判决。为避免再次陷入纠纷,她在新店铺仅摆放了自种花卉作为装饰。“种花总不会侵权吧?”她在社交平台分享经历时提醒同行,购买装饰品需谨慎核查版权信息。这起纠纷也引发公众对终端消费者版权责任的讨论: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严格的背景下,普通商户如何平衡经营需求与法律风险?